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PET-CT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日期:2023-02-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PET-CT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项目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6号

建设内容: 医院在门诊教学楼地下一层新增一套PET-CT医疗设备,使用18F核素用于PET-CT显像,日等效操作量为1.04×107Bq,为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PET-CT机使用18F试剂盒进行仪器校准。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3日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小欢13134266796



 附件: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PET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