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通知

  • 文:纪委办公室
  • 日期:2020-04-02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根据市纪委监委、校纪委的指示精神,医院纪委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明清明期间纪律要求,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院教职员工要保持清醒头脑,决不可掉以轻心。清明节期间,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教育本部门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要求,发挥模范作用。

1.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抵制“四风”问题;

2.要带头贯彻市防控指挥部9号令要求,暂停一切祭扫活动,不到祭扫场所进行祭扫;

3.要带头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4.要带头开展文明祭祀,倡导采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

5.要带头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及其“一把手”要强化主体意识、主责意识、主动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作风建设,把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结合起来,严明纪律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务求工作实效。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加强对亲属和本部门教职员工的约束,严格遵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文明节俭开展祭扫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坚持严字当头,把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执行暂停祭扫活动等规定作为教育重点,同时做好纪律要求,严禁私自接触医药代表、器械代表;严禁接受药商、器械商组织的或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以参加会议之名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等。医院纪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作用,保持高压震慑,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落实“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推动化风成俗

要注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结合纠治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要弘扬新风正气,破除歪风陋习。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忠诚勤勉、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良好风尚,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中共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