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医师请假制度

住院医师在医院培训期间,有事、有病准予请假,医院按规定给假。

一、住院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

住院医师的工作日每年应为240天左右,其余假期时间为元旦1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周末时间104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须在次年内补足。假期仅能在本年内根据科室情况予以安排。

二、准假的种类

1.公共假期

国家的法定节假日,按医院规定执行,不得提前离开、拖后返回。

2.病假

须持有诊断书或住院证明,酌情给予。

3.事假

(1)婚假:婚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2)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具体天数按国家规定办理;

(3)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准假权限

1.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2.请假3天需专科基地主任签字;

3.请假4-5天需要由住院医师专干签字后生效;

4.请假6-7天需要由住培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5.请假超过7天需要由主管院长签字后生效;超过15天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培训。

三、请假程序

请假2天以上需提前三天到住培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填写《住院医师请假单》,待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销假

1.假期结束必须立即到住培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工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者,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五、请假的处理规定

1.请假期间所缺的轮转科目一律事后补齐。

2.请假期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

3.不请假一律以缺勤旷工处理。不请假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请各轮转科室立即上报住培办公室,由住培办公室通知其家属;不请假离开医院超过5天者,在通知其家属的同时视其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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