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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晚报】瘢痕子宫再次妊娠必须加强围产期监测
- 文:转载2016年7月25日《大连晚报》B6版
- 日期:2016-07-26
第一胎剖宫产的女性,如今再次怀孕。瘢痕子宫给这些再次生育的女性带来哪些问题?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产科主任张晶鑫提醒——
近日,一张关于剖宫产率的统计表送到了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产科张晶鑫主任的手里,看着这张对2014年至2016上半年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产科剖宫产率的统计表,张晶鑫主任喜中有忧——喜的是,从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她率领的产科团队在降低剖宫产率方面成绩斐然,不仅连续低于40%的全国平均率,而且呈连续下降的态势。2014年为39.06%,2015年为35.7%,今年上半年的统计为34.5%。忧的是,数据显示,近三年剖宫产原因中,2014年瘢痕子宫的比例为13.98%,2015年上升为25.5%,今年上半年已达20.5%。
张晶鑫主任提醒:“这个数据说明,一胎剖宫产并再次怀孕的女性,正在成为剖宫产的主体人群。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这个群体的生产安全将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同时,它也在提醒准备孕育二胎的女性,如果你是瘢痕子宫且准备生育二胎,一定要加强围产期的监测。”
出现众多曾经剖宫产的准妈妈
自上世纪改用子宫下段横切口剖宫产后,加之麻醉、输血、抗生素的应用,使剖宫产术的安全性明显提高,手术的应用范围有所扩大。有统计显示,我国剖宫产率在2010年达到46.2%,远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15%的目标,国内各界专家纷纷呼吁,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
“一胎选择剖宫产的原因有很多,毕竟在前些年人们对于剖宫产的认识还存在一定误区,所以除医学因素以外,社会因素也是选择一胎剖宫产的主要原因。”张晶鑫主任介绍,相比一胎顺产,一胎剖宫产的女性在孕育二胎时要考虑很多风险因素。“比如,我们就遇到过一胎剖宫产二胎子宫切口妊娠的女性。”张晶鑫主任介绍,剖宫产后,子宫内会留下不光滑的疤痕,或凹或凸,受精卵经过这个沟壑处如果无法逾越,容易在此“落户扎根”,从而形成切口妊娠。这种情况虽然发生率虽不高,但一旦发生就相当于宫外孕,胚胎着床处的子宫肌壁随时有可能破裂,引起大出血从而危及生命。
张晶鑫主任提醒,瘢痕子宫即一胎剖宫产的女性再次妊娠后,除了正规产检之外,还要注意观察自身腹痛的情况。“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疤痕处发生自然破裂,此时腹痛是主要表现。”另外,剖宫产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可能导致胎儿死亡,因此对于胎动变化也要格外注意。
除瘢痕子宫外,高龄初产及高龄再次妊娠也是剖宫产的重点群体。张晶鑫主任提醒,这类人群因为身体器官及机能有所退化,容易出现甲亢、早减、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或合并症,所以对于产前检查要重视并遵从医嘱。
近年来,为降低剖宫产率、扩大分娩镇痛人群(员比例)、促进自然分娩,张晶鑫带领团队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更切实的服务措施。不仅在院内常年开设孕妇课堂,更与高新区工会合作,定期由专家深入基层进行孕妇健康知识宣讲。“我们的目标非常明确,既要在高危病例上提高救治率,也要加强健康宣讲,我们相信只要持久地做下去,会有更多的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