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简介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伦理委员会委员包括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不同性别的人员以及外单位人员,现伦理委员会共15名委员。

依据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我院制定了《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章程》、《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制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指南》、《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SOP》。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依据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医学研究审查伦理委员会操作指南》,CIOMS《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进行科学审查和伦理审查,其目的是为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为了规范伦理审查工作,提高伦理审查质量,所有委员接受《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技术培训、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SOP培训。

目前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受理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申请。伦理审查包括快速审查与会议审查,每月召开一次伦理审查会议。

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设有独立办公室,并具有相应的设备设施条件。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山区解放街6号。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411-62898651,联系人:王晶鑫 手机电话:15940896716

更新时间: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