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须知

  • 日期:2017-08-21

2017年8月26日零点起,大连市所有公立医院将正式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100号)。届时,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药品零差价;降低大型检查设备(如CT、核磁等)的检查费用和检验价格;调整提升诊疗、手术、护理、中医及康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望来院就医的患者及家属周知!

物价咨询电话:0411-62893895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