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须知

  • 文:医务部

一、准备材料

1.推荐单位进修介绍信或申请单。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复印件。

5.自备白大衣。

6.进修胸牌(押金50元,结业后返还)

7.进修人员登记表电子版一份。(在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内最下方“医院专题” “公示公告” “外来进修人员下载”中下载“进修人员登记表”并填写,发电子版至医务部邮箱zsyyywb@sina.com)

8.进修人员手册打印版一份。(在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官网内最下方“医院专题” “公示公告” “外来进修人员下载”中下载“进修人员手册”正反双面打印后填写,在第二页“选派单位意见”处加盖进修人员原单位公章,待进修结束,各科室带教老师及科主任签字确认,自我鉴定填写完毕后,领取结业证书。

二、我院进修时间为三个月、半年、一年。凡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

三、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通知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来院报到者,必须事先与我院联系。逾期三天不报到者不再保留名额。

四、进修人员来院后,如在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科室可提出意见,经医务部同意,报院长批准,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人员来院后必须服从科室安排,佩戴胸牌,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期间由所在科室考勤,请假制度按我院规定执行。进修期间不准随意换科。

六、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因故损坏医疗器械和其它用品,根据其情节轻重全部或部分赔偿,住宿人员要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安排,按时退床。

七、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认真学习、谦虚、谨慎,如因责任问题发生医疗事故,除处理带教老师外,对当事人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并通知单位,如发现吃、拿、卡、要现象一经核实,一律退回原单位。

八、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参加科室一切政治业务学习。

九、进修申请表要认真填写,技术能力、培养目的及要求要仔细填写以便我院酌情安排,进修时间填后不得更改。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要填写个人鉴定,科室要填写鉴定,医务部颁发结业证书。

十、以下情况不予发结业证书:

1、病假一个月以上,事假半个月以上,无故旷工三天以上。

2、节假期间不服从科室安排,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业务水平差,进修期间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4、无论何种原因提前离院者。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可与我院联系。

电话:0411-62893023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6号 邮编:116001

电子邮箱:zsyyywb@sina.com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