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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大连市2011-2012年度“价格诚信单位”
- 文:物价科
- 摄影:高峰
- 日期:2013-03-26
2013年3月,我院被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价格协会授予大连市2011—2012年度 “价格诚信单位”。
据医院物价科郑跃进科长介绍,多年来,医院领导非常重视物价管理工作,把医药价格收费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成立了以王林副院长为领导的物价管理常设机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组织上和机制上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提高医院的诚信度与知名度。
医院从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出发,准确掌握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大连市物价局有关医疗药品价格文件,通过利用电子大屏幕公示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收费价格,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患者查询,设立物价咨询处,落实价格收费投诉登记制度,认真抓好住院病人一日清单的发放和签认工作,实行高价卫材、药品、治疗等费用的签认,让患者对每天住院费用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增加价格管理的透明度,保证价格公示制度有效执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
为减少和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医院设立出院患者物价收费审核组,对每位出院患者的病历进行审核,确保住院病人计费和结算的准确性。通过建立出院病人费用检查登记本,及时纠正收费差错,并进行病历计费的“差错率”、“差错金额”、“差错笔数”的统计,数据每月在全院公布,纳入科室考评;这一举措,大幅降低了病历送审前计费的差错率,减少了医患纠纷,提高了医院信誉。
我院还实行了聘请社会物价监督员的制度,随时接受监督员的信息反馈和合理化建议。医院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院领导向特约物价监督员通报医院的现状和工作情况,并听取特约物价监督员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监督员在医院价格监督、物价管理人员行为监督、政策宣传、物价信息、价格矛盾调处等方面发挥了作用。
收稿日期:2013-3-26 本站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