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文:院办
  • 日期:2016-01-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6年春节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16年2月7日(周日)——2月13日(周六),共七天;2月6日(周六)、2月14日(周日)为调休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