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 文:纪律检查委员会
  • 日期:2019-09-1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节点”亦是“考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校纪委的通知要求,医院纪委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纪律要求,严格廉洁自律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遵规守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收受“红包”、“回扣”,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以参加会议之名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私自接触医药代表、器械代表;严禁接受药商、器械商组织的或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

二、夯实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全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及早入手、提前谋划,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医院纪委办公室将坚持从严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中共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