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 文:纪律检查委员会
  • 日期:2019-04-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大学党委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净化节日风气,医院纪委就我院“五一”、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中纪委、市纪委、校纪委指示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1.加强学习教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五一”节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大学党委具体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

2.严明纪律红线。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者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的宴请、洗浴、唱歌等;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利用公出之际(含学术会)旅游、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其他物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落实主体责任。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既要以身作则,坚守纪律红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四风”。

4.履行监督责任。医院纪委委员、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纪律委员要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把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重要任务,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医院纪委办公室要坚持快查快办,严肃查处改头换面、潜入地下“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

5.严格责任追究。要运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器,对发现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点名道姓通报典型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