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 文:纪律检查委员会
  • 日期:2018-04-27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校纪委的通知要求,医院纪委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者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的宴请、洗浴、唱歌等;严禁公款吃喝;严禁利用公出之际(含学术会)旅游、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预付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购买礼品、烟酒等其他物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夯实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全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及早入手、提前谋划,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各科室、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医院纪委办公室要坚持从严执纪,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凡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中共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