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 文:科研部
  • 日期:2015-04-21

各位专家: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15〕3号)文件精神,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于2015年3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征集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辽宁省自然科学领域的创新学术成果进行评审,鼓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加强创新性科技人才培养和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加快繁荣我省科技事业,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积极贡献。 二、成果类别和申报要求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成果第一作者且单位在我省。

2、申报者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一项成果,每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 数不得超过4人,发表顺序不得更改。

3、申报成果须为2013年1月1日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

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学术成果不再参评。

5、申报成果不得涉及保密问题。

(三)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成果需提交申报表的电子版、打印稿各一份。

2、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和版权页、正文复印件,附论文word或pdf文档电子版。

3、著作类的成果申报需附原著作一部。

4、与《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或《技术创新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对应的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5、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三、申报程序

1、所有附件及评审通知到省科协网站(http://www.lnast.net)下载。(下载中心)需安装软件填写后导出打印。

四、申报时间

我会2015年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5月7日截止。